据悉,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实行九项承诺监管,旨在进一步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简化主体市场准入条件,切实降低交易成本和制度成本,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主要包括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承诺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及行业组织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诺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承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承诺将按照《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承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九项承诺内容。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承诺应用,市住建局还明确了鼓励和约束政策: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将市场主体是否进行信用承诺作为确定政策资金扶持对象的依据,将市场主体是否遵守信用承诺作为扶持政策延续或中止的重要依据;将市场主体是否遵守信用承诺作为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的参考依据;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实施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通过不断强化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推动城市信用水平不断提升,努力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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