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随机抽查结合的方式。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级住建(房管、城管)部门根据“双随机”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对房地产开发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情况下对外销售等9类问题、房地产估价机构是否存在备案条件不符合等6类问题、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发布虚假房源等10类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未按照物业服务合约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等8类问题进行检查。对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问题楼盘、物业项目涉及的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
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下达整改通知、暂停网签、经济处罚、风险提示等措施进行分类处理。全省共下发了整改通知书441份,暂停网签40个项目,对部分企业处以经济处罚。
从检查情况来看,此次检查结果总体情况较好,多数企业基本能遵守相关政策法规。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在房地产开发方面。 销售现场公示不规范。部分企业存在预售证、房地产开发资质等证书张贴位置不明显或公示的证书不全,部分开发企业未公示警示内容和负面信息,房源“一房一价”价目表未及时标示房源销售状态,销售现场其他相关材料布置不够规范等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公示不全,合同权利义务不平等。业务流程落实不到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监管履行不到位,交易诚意金、定金未转入或未直接转入资金监管帐户。房地产估价机构签订合同、委托书的,未加按手印。个别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以认购、认筹等方式违规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房款定金、诚意金。
在房地产经纪和估价方面。 未备案开展经纪业务。“一个门面、一张办公桌、一部电话、一个记录本”的低成本开展中介业务的服务门店仍然存在。甚至存在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便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情况。信息公示内容不到位。有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标准、业务流程,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内容公示不齐全。业务资料保存不规范。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建立起相应的业务台帐;部分房地产估价机构台帐记录混乱、与业务资料不能对应匹配,或是受限于办公场所,业务资料不能有效保存、堆放杂乱。
在物业管理方面。履行合同情况不理想。存在未按时向业主公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花草树木修剪不够整齐、美观,有部分折损、斑秃、虫害等现象,非机动车停放不规范、小区内擅自占用堆放杂物等现象。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如物业服务前期介入、项目承接查验制度落实不理想,有的甚至没有进行项目承接查验,导致小区内设备档案、业主信息、开发建设资料等不齐全。有的物业项目先天不足,设备不齐全。安全责任落实不严格。部分物业小区消防管理员未持证上岗,消火栓点检巡查记录不全,未定期巡查,有的存在虚假巡查点检记录;部分小区存在私拉电线充电、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现象,楼顶及部分危险位置未设置警示标识,外墙砖脱落未及时修复等问题。
该厅要求,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压实企业整改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强化市场秩序监管。严厉查处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管,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支持行业协会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指导行业协会加强对企业及从业人员房地产政策法规的教育培训,提高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意识和专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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