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县(市、区)经过预评审进入最终评定,各县(市、区)采用PPT等形式,充分展示了在信用基础建设、信用监管机制、信用应用服务、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和保障等领域示范创建成效及特色亮点。通过综合评定,长垣市、淇滨区、 淅川县、项城市、渑池县、清丰县、辉县市、固始县、邓州市、襄城县等十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
支安宇在总结讲话中肯定了河南省信用体系建设在法规制度、基础支撑、信用监管、场景服务、服务大局等方面的成效,点评了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发挥特色,在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中取得的进展。支安宇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建设“信用河南”的重要部署,各示范县(市、区)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信用体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把信用体系建设与营商环境建设融合同步推进,主动“出列”,当好 “尖兵”,下非常之功,用恒久之力,在信用基础建设上“谋新篇”,在信用监管机制上“出新招”,在信用惠民便企上“开新局”,发挥好示范引领的作用,推动形成“高原”成片、“高峰”林立的县域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将建立动态管理和负面清单机制,对各县(市、区)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持续跟踪问效,落实监督措施。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直管县(市)发展改革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金(信用)科长,以及所辖县(市、区)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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