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要求和《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以有力措施加强社会信用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酒泉市于近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承接了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部署,主要内容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其中重点板块在主要任务部分,在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基础上,提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八大工程,即实施信用信息归集工程、信用承诺工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程、信用惠民便企工程、失信专项治理工程、保护主体权益工程、诚信宣传引导工程和信息系统优化提升工程。《方案》立足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设计,同时对下一步主动适应国家信用政策调整留有端口,主要目的是全面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夯实信用工作基础、抓实见效提高全市信用水平。
《方案》突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主要围绕信用评分排名争先进位,所有提出要做的事情都是紧密对标对表国家和省上社会信用评价体系的内容,是信用建设必须抓好的工作。二是突出可操作性,主要侧重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分级分类监管等重点板块,力求抓实抓细,做到有目标、有内容、有路径、有落点。三是坚持正面宣传激励,以正向引导、权益保护为主导,失信惩戒为辅助的信用管理思路,充分弘扬诚信建设正能量。
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发展改革委将针对各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产生的疑惑,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培训力度,聘请专业人士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抓实见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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