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宜昌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备案)、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管理和服务活动中,或依法实施“容缺受理”“减证便民”等便利服务措施时,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作出信用承诺,并依法依约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据悉,宜昌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之一,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上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将“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内容纳入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推动承诺、示诺、践诺、监诺全闭环信用监管,将承诺履行信息归集至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情况信息数量与辖区内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总量的比值大于100%。”每月印发《宜昌市信用信息报送情况》,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报送信用承诺等信用信息时效性、准确性进行评价。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考核内容。
二是将信用承诺和履诺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在“信用宜昌”网站公示。目前,“信用宜昌”网站已累计公示各类信用承诺64.5万余条,累计上报信用承诺占工商企业总量比达186.11%。配合市市场监管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宜昌市2022年度“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推动诚信经营信用承诺。
三是在“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过程中重视信用承诺应用。在“信用宜昌”网站公示“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流程和信用修复指南,按照国家政策引导企业自主开展线上信用修复,修复过程中按要求填写信用修复承诺书。压缩“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流程中市级初审时限,实现初审零错误。累计指导471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助力企业“信用重塑”。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在部门小脑“宜昌市信用信息平台升级项目”建设方案中强化承诺履约类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与“无证明城市”、“智慧审批”等智慧化项目结合,围绕“容缺式受理”“告知承诺制”“承诺即开工”“办照即经营”“承诺即换证”等审批类型,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实现信用承诺信息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同时,将市场主体书面承诺和履约情况纳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作为行业分级分类评价和信用监管重要数据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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