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快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市局制定并印发了《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服务意识、强化舆论宣传、加强督导督办,全力推进我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方案》明确,成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各部门各负其责,落实好各自业务领域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谁经办、谁采集;谁提供、谁负责;谁分管、谁担责”的原则,抓好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评价、审核、报送,以及信用奖惩措施制定、执行、评估等工作。
《方案》提出,推进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奖惩机制等新型信用监管机制落实,出台了《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用承诺制工作细则》《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用分类管理制度》,细化部署了信用监管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重点任务措施,以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引导企业和群众守信守诺。
《方案》要求,对内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组织所有工作人员签署信用承诺书,强化服务人民、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和依法办事、清正廉洁的职业精神;对外利用主题日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守信典范和公开曝光失信典型,引导公众树立诚信理念,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环境。
《方案》强调,在土地、矿产地质、测绘地理信息、规划四大方面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范围中,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或问责,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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