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刘敏/文)9月27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谦通报,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以及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国家、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均出台了相关政策举措。
其中,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对受此次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的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此外,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在落实好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对最终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含各区县国有企业)房屋用于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延长1个月减免期,免于提交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同时,引导各行业协会、驻乌商会与非国有房屋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适当减免其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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