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刘敏/文)11月9日,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机制的通知》提出,结合欠款欠薪“点题整治”工作要求,通过健全三项保障机制,落实四项管理措施,从源头治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根据通知,要完善工程款保障机制。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在招标条件备案环节强化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审查,防范无预算上项目、设置霸王条款、打白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审查,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支持有条件地区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同时,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督促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并依法予以处罚。
通知指出,强化工资支付保障。紧盯专用账户管理的人工费用拨付环节,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足额拨付,明确开户银行和总包单位预警报告职责,为工资支付提供资金源头保障;紧盯总包单位监督管理环节,充分发挥总包单位监督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审核考勤和工资台账等职责作用,切实缩短工资支付链条;紧盯工资保证金缴交和使用监管环节,严禁随意减免、应补未补、应退未退等违规行为,切实发挥工资支付兜底保障作用。
此外,通知明确,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实名制平台大数据分析功能,预警防范欠款欠薪行为。结合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评价和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现场核查项目工程款拨付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严肃查处欠款欠薪违法行为。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倒查欠薪欠款项目建筑市场行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理(处罚)。
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中房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