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强化房屋市政工程用砂和混凝土质量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省范围内强化房屋市政工程用砂和混凝土质量管理专项行动。
“四方面”专项检查 压实各环节责任
本次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用砂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存在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内容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
据悉,专项行动共对制度落实、资料台账、施工现场试验室设置、抽检抽测4个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方面,通过重点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印发的相关文件的落实情况,对涉及建筑用砂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主体进行检查,要求参建主体按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资料台账情况方面,检查施工现场建筑用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和检测、使用台账等情况。重点核查氯离子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施工现场是否按照《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氯离子含量检验。施工现场试验室设置情况方面,对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混凝土标准试件制作条件、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室(箱)是否按照各项标准设置、温湿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各项检查。抽检抽测情况方面,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检查全省各级各有关主管部门对房屋市政工程用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开展抽检抽测工作情况。
“两步走”专项整治 确保检查出实招
从即日起至4月15日,《通知》要求各地各主管部门自纠自查。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对照专项行动内容,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突出对现场用砂氯离子含量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氯离子含量开展监督抽测。督导企业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分类汇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要求,并迅速整改到位。4月15日至5月15日为本次行动的督导抽查阶段,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督导组开展督导抽查。
“三要求”专项开展 深化行动见成效
《通知》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开展强化房屋市政工程用砂和混凝土质量管理专项行动,是落实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问题整改落实的重要抓手,是保障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全省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扎实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是落实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省各地各主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用砂氯离子含量、贝壳含量以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氯离子含量超出规定值的,要立即责成相关项目停工整改、相关生产企业停业整顿。对涉及的其他项目要进行全面排查,追溯相应批次用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去向,从严从紧予以处理。要加强与当地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和存在问题要及时协调,互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是总结反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地各主管部门务必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反省。认真查摆建筑用砂质量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破解监管难题,加强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效,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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