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装协[2022]4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南京市优质工程荣誉奖“金陵杯”(装饰装修工程)的通知

2022-04-24 16:55:23

宁装协[2022]4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南京市优质工程荣誉奖“金陵杯”(装饰装修工程)的通知

在宁各装饰施工企业:

  为全面提高我市装饰工程质量水平,引导和激励企业增强质量管理意识,积极争创精品工程,根据《南京市优质工程奖“金陵杯”评选指导意见》(宁建质字[2017]408号)、《南京市优质工程奖“金陵杯”评选工作监督管理意见》(宁建质字[2017]409号)及《南京市优质工程奖“金陵杯”(装饰装修工程)评选实施细则》(宁装协[2022]2号),组织申报2022年南京市优质工程荣誉奖“金陵杯”(装饰装修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5月27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工程范围:

  1、非行政区域内,2021年9月30日前竣工且已投入使用的工程;

  2、工程造价1000万元(含)以上(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的整体装修工程或工程造价800万元(含)以上的玻璃、石材、金属板、人造板材幕墙工程;

  3、工程造价虽不满足第二条款要求,但保护性建筑或建筑风格独特,工程质量突出,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工程。

  三、下列工程不列入“金陵杯”工程评审范围:

  1、保密工程、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或工程质量无法追溯的工程;

  2、已参加过“金陵杯”评选因施工质量问题而未获奖的工程;

  3、因工程质量发生投诉、举报且被查实的工程;

  4、竣工验收合格后超过两年的工程;

  5、未申报质量、安全监督的工程;

  6、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

  四、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法定审批程序;

  2、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3、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4、在施工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5、住宅全装修工程必须竣工验收满一年,并已交付使用,入住率达30%以上,没有发生因质量问题引发的群访群诉的;

  6、参评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已领取本市信用手册。

  五、申报资料(其中2至9、11为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资料时需提供原件核查):

  1、《南京市“金陵杯”工程申报表》(含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号)(一式两份);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

  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以中标通知书或在合同归集系统中锁定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5、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装饰装修工程专项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监督证明材料、消防验收或备案证明文件;

  6、工程基本情况简介及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照片5张以上,附电子文件;

  7、用户回访证明;

  8、室内装饰工程需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9、幕墙工程需提供四性检测报告;

  10、申报资料真实性及廉政承诺书;

  11、本市信用手册。

  六、申报资料的要求:

  1、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2、申报的各种资料必须准确、真实。

  七、申报资料报送:

  1、地点: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南京市鼓楼区牌楼巷45号805室)  

  2、联系人及电话:邓  旭、狄  桃 84647737。  

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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