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代章)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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