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信用服务机构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深入调研和课题研究,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山东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方式。请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sdfgwxyc@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山东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
二、截止时间。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
附件: 山东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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