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

2021-08-16 09:11:10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08号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版)>及<2021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建稽函〔2021〕119号)要求,我厅于2021年6月22日至7月16日开展了全省建筑市场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共分5个组,分别对全省16个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开展了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内容:一是资质资格监管;二是建筑市场行为;三是劳务用工管理;四是保证金缴存情况等。监督检查组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核查、询问谈话等方式,实地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86个,发现各类问题772个,下发执法建议书9份。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组均现场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核查并责令限期整改。问题清单已反馈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建项目市场行为方面。一是存在建设单位先开工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问题,涉嫌无证施工;二是存在建设单位涉嫌将基坑消防、铝合金门窗等专业工程支解发包;三是存在建设单位将售楼处装修工程支解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施工问题,涉嫌违法发包。四是存在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长期未到岗履职问题,涉嫌转包或挂靠施工;五是存在施工现场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社保缴存单位、工资支付单位等为其他单位的问题,涉嫌转包或挂靠施工;六是存在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模板脚手架工程、消防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施工问题,涉嫌违法分包;七是存在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理义务的问题,对专业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材料审核不严,导致部分基坑支护、消防、防水等专业承包单位以及项目经理存在超资质或者无资质承揽专业分包工程。

  (二)劳务用工管理及保证金管理方面。一是存在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工程款、落实工程款分账管理、按月拨付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等制度;二是存在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落实总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时办理离场农民工工资结清手续等规定;三是存在部分分包单位未提供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四是存在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管理人员未落实生物识别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五是存在政府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超过合同价款2%,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超3%、缺陷责任期超过最长期限2年。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执法建议书》所列内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工程建设领域整治的要求,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查找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涉及违法违规的,要及时办理案件移交手续并督促处罚到位,坚决杜绝“纸面整改”并及时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季度报)中汇总上报,相关核查及处理情况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落实制度,根治欠薪行为。相关单位要积极应对因建筑领域主材价格上涨、疫情、极端天气等因素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落实根治欠薪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建筑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拿到工资。如发生讨薪事件,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三)强化整治,净化建筑市场环境。按照《安徽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地要将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纳入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范围,汇总报送线索摸排、移送、查处情况。要坚持打防并举,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违规违法全链条防控体系,依法依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对建筑市场出现的苗头性、根本性问题,要“对症下药”,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补齐建筑市场监管制度短板。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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