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华樾项目因使用山寨社团证书虚假宣传被处罚30万元

杨洋 2021-08-11 16:55:08 来源:中房网

处罚文件都市监处字〔2021〕00132号处罚文件内容

  中房网讯(杨洋/文)7月27日,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都市监处字〔2021〕00132号处罚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对盐城润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海置业”)处于30万元行政处罚,主要原因是在宣传中违法使用山寨社团中指研究院所评选的“稳居房地产行业第一”等内容。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执法人员在“中海·华樾”项目临时售楼处检查到的印刷品广告印有“2020年,中海地产品牌价值达1216亿元,稳居房地产行业第一”“盐都芯·学府旁·中海樾系新著首开在即”等字样,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其中“2020年,中海地产品牌价值达1216亿元,稳居房地产行业第一”源于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出具的《证书》。

  文件显示,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11日发函至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查询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登记情况。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出具了“关于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登记情况的说明”(民社登〔2021〕100011号),证明该部未登记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同时该局查询了民政部公布第九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中国指数研究院位列第206家,是名副其实的山寨社团。

  盐城润海置业有限公司依据未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发放的证书及发布的文章,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所指行为,属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如下处罚:罚款 300000 元。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润海置业成立于2020年8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杨林,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汇都商务楼1幢2201室(B),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由中海宏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盐城“中海·华樾项目备案名为“华樾花园”,推广名为“中海·华樾”。

  附件: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都市监处字〔2021〕00132号”处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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