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65,381元,案号为(2021)京0113执6396号。
新华联建设成立于1995年7月7日,法定代表人杨爱兵,注册资本为20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施工。该公司由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620.SZ)全资持有。
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259起,被执行人记录30条,被执行总金额3636.92万元;此外还有限制高消费记录14条。裁判文书统计分析,所涉及案件中,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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