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首进哈尔滨项目施工遇阻 牵出一起涉嫌“征地骗补”案

王迎超 高中华 2021-08-25 11:03:50 来源:中房报
  8月4日,哈尔滨松北区松浦板块成交1宗占地面积超18万平方米的商住地块,由中铁建黑龙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斥资9.35亿元摘得。

  这是中铁建首进哈尔滨的项目,地块将建设总投资达50亿元的中国铁建黑龙江总部基地,涵盖高层、小高层、写字楼以及商业产品,同时规划有一块九年一贯制的教育用地。

  令中铁建方面没有想到的是,摘地之后,在开展项目前期施工时遇到了当地太阳升村村民的阻拦。多位村民表示,他们尚未拿到征地补偿款。在警方和当地政府部门介入后,施工暂时陷入停滞,多位村民日夜在田间地头看守。

  一方是通过地方政府招拍挂程序,本该拿到没有任何争议的“净地”;另一方,失地农民却声称未得到任何征地补偿款,也没签土地征收补偿协议。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调查得知,多位村民土地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早在2006年就被黑龙江省东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公司”)凭借与太阳升村的一纸土地受让协议书,从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松北统一征地工作站(以下简称“统征站”)领走,涉及金额超过2000万元。虽然该协议后经法院判决被认定无效,但这笔补偿款却无从追讨。

  “法院判输了的领走了钱,我们判赢了的却没有补偿,这去哪里说理?”村民们提出质疑。

  被“一女二嫁”的土地

  8月16日,哈尔滨松北区中源大道与松浦大道交口附近,王洪福、欧阳玉芝、欧阳茂林三户村民坐在自家地头前愁眉不展。他们为了守卫自家耕种多年的土地,搬来了两张床垫子已经日夜轮流驻守了十多天。8月7日,中铁建的施工人员和工程车进场打孔,被村民们拦住,报警之后,警方和太阳升村书记赶到现场,制止了冲突,施工人员撤离。

  村民们阻拦施工的理由是,土地补偿协议未签,也未得到任何征地补偿款,“地不能不明不白地被征用。”

  王洪福、欧阳玉芝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本次中铁建摘牌的18万平方米土地,他们3家共有近10万平方米的土地含在其中,但从2020年10月村里开始征地后,始终没人找他们谈这些土地的征用补偿问题。

  “我父亲王立秀带着我们已在这块地里耕种了三十多年。”王洪福告诉记者,目前他家的4万多平方米耕地里还种着玉米、青菜、果树等大批农作物。但他们几家村民土地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款早在2006年就已被东安公司凭借与太阳升村的一纸土地受让协议书领走。村民们去村里问,村支书也表示管不了,只称“钱从半空飞了”。

  这块土地争议还要从1973年开始说起,村民们向记者提供的【2007】松民初字第725号及(2010)哈民六终字第27号两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调查确认,当年为响应国家号召安置下乡青年,哈尔滨糖厂与松浦公社太阳升大队五队协商,太阳升大队五队以302.23亩土地支援哈尔滨糖厂办青年畜牧场,后青年畜牧场于1984年解体,太阳升村民多次集体上访,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为了加大上访力度,太阳升村委会与王立秀于2001年4月签订承包合同书,将其中的炮台八垧地(水田1.7公顷、排涝沟6.3公顷)承包给了王立秀,合同日期倒签至1998年1月1日,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30年。王洪福介绍,他父亲王立秀原来是青年畜牧场的技术员,场子解体后,他父亲一直在这块土地上耕种并经营鱼池。

  欧阳玉芝、欧阳茂林等人的情况与王立秀类似,也于同年与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书。

  2001年10月,原哈尔滨市土地局及哈尔滨市政府对纠纷进行处理,将302.23亩土地确定为国家所有,其中208.1亩确定给太阳升村使用,王立秀、欧阳玉芝、欧阳茂林等人的土地也在其中。

  2002年12月10日,太阳升村委会与东安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书,又将208.1亩土地全部转让给了东安公司,土地全部注明为沼泽地,价格为每平方米20元。很多村民对此并不知情。

  虽然这份转让协议后被法院认定无效,但为后来埋下了诸多纠纷隐患。

  土地被强占建大棚

  王洪福告诉记者,2004年,因为当时松北区兴建三环路,统征站征收了王洪福家承包地中的34857平方米土地, 他曾去村委会问过补偿,当时村主任表示,等以后征收再一起算。

  王洪福的妹妹王桂花清楚地记得,东安公司与她家承包土地的第一次交集发生在2005年5月,还是一场流血事件。

  “当时我家人正在地里干着活,突然冲进来一帮人要占地建大棚,还拎着镐把,我们要上前阻止,被他们抡棒打倒,一个来帮忙干活的亲戚腿被打折,我母亲也被打进了医院。”王桂花向记者出示了当年的视频资料和她母亲的住院记录,“把我们赶走之后,这帮人在地里支上铁架,盖了大棚之后就走了,也没有生产,2006年以后,地里的大棚就没有了,我们也从那年继续耕种土地至今。”王桂花表示,后来才得知这些人都是东安公司雇的人,强占土地的原因,是为了拿到征地补偿。也是在那时,王洪福、欧阳玉芝等人才知道,2002年村里已将土地转让给了东安公司。

  此后,为了保护自己的承包经营权,村民们开始了四处上访,2005年5月,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了“关于责令松北区松浦镇太阳升村委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通知”,但一直到2010年,王洪福才通过法院诉讼,最终判决自家与太阳升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也是通过法院判决书,他们才得知,早在2004年和2006年,东安公司就已经到统征站领走了他们几家村民土地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款。“2005年就已经让村里收回土地了,2006年东安公司还能领走补偿款,这就是村委会不作为。”王洪福质疑道。

  太阳升村:东安公司领补偿村里不知情

  东安公司到底领走了多少征地补偿款?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调阅松北区统征站提供的资料得知,2004年2月25日,因为三环路征地34857平方米,东安公司获得了包含鱼苗补偿费及鱼池建设费,共计1154905.8元。

  2006年4月到6月,因为三环路两侧工程施工作业面使用,统征站征用了103856.90平方米土地,东安公司领取了包含青苗补偿费及温室、房产构筑物及附着物补偿款,共计23492350.13元。

  一家房地产公司,却搞起了大棚和温室,超过2000万元的补偿款,仅凭一纸简单的转让协议就能轻易领走?

  这些补偿,仅仅是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而征地补偿协议,则是2012年5月份统征站与太阳升村签订。

  对此,统征站站长李广君解释称,当时是三环路道路工程施工着急,所以先征用了土地上的青苗及附着物等,给了补偿是让东安公司尽快撤出。李广君表示,对于东安公司与太阳升村签的转让协议,他们无法确定是否合法,因为东安公司是土地的实际经营者,也没有老百姓来找补偿或表明承包身份。对于当时对该处土地青苗补偿费及温室、房产构筑物及附着物的认定资料,李广君表示,因为时间太久,档案不太容易找到,仅提供了几张现场照片。

  对于村民们提出的质疑,李广君表示,“从我们的层面,地上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款已经付过一次,不能做二次补偿,但如果村民合同有效,上级政府部门也确认此事,我们会酌情考虑。”

  8月19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致电太阳升村前任村主任李来明,从2005年10月至2019年间,李来明担任该村村主任。在此之前,从2001年至2004年,他曾在东安公司任职副总经理。李来明表示,东安公司从统征站领取补偿一事太阳升村并不知情,“这事儿没有通过村里,三环路施工两次征地也没有跟村里打过招呼。”

  对于三环路两侧工程施工作业面使用,统征站征用了103856.9平方米土地,并给东安公司2000多万元补偿款一事,王洪福、欧阳玉芝等村民则表示,从未听说过这个工程,他们耕种的土地也始终没有被这项工程占用过,“这是否存在征地骗补,套取国家补偿行为?”村民们提出质疑。

  除了拿走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东安公司还盯上了后来的征地补偿款。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通过企查查软件查询东安公司发现,2016年,东安公司曾起诉太阳升村民委员会,要求太阳升村委会给付东安房地产公司土地补偿款16201676元及利息。(2016)黑01民初59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为,案涉土地系国有土地,双方签订的《土地受让协议书》未经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且诉前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东安房地产公司主张土地补偿款应归其所有依据不足,不予支持,2018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在来看,东安公司当年把本该赔给我们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征地补偿款给骗走了。希望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能够查清真相,还我们和法律一个公道。”采访最后,村民们提出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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