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显示,日前,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保市监处罚﹝2022﹞99号),指向保定中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保定中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停业未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定中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为91130600MA07XRE57A。
据悉,保定中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为8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海超,注册地址为保定市莲池区裕华金街A座126号,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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