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网站披露,常州市中海海泓房地产有限公司因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消防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未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被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43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海泓公司投资建设的横塘河东路东侧、长荣路南侧(QL020120-02)地块项目工程由中绿建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施工,总建筑面积95709平米。该工程于2021年12月8日开工,开工时未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未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第六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对常州市中海海泓房地产有限公司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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