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上海宝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被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为宣传项目地理位置,吸引潜在购买客户,于2021年10月26日委托上海达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宝业青春里”发布名为《工笔匠心,好房置业|宝业·青春里巡展启幕,欢迎各位莅临》的广告推文,在推文中含有“宝业·青春里,地处临港自贸区青村水韵片区,享受临港自贸区以及奉贤新城的双重辐射,北侧临近浦东张江科技城,自驾上 S3 沪奉公路(在建)约半小时即可到达”等宣传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作出罚款八千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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