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为了严厉打击各种虚假违法广告,有效规范全市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了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图源: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在房地产领域,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带学位公寓”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以及“签约即上青年路小学”房地产违法广告案。
案例详情如下:
查处“带学位公寓”房地产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售楼部发布了含有“南中环最后一栋带学位公寓”“龙城楼市第一品(更多政策,请查阅中房网 www.fangchan.com)牌”“唯一两年业绩领跑”“山西首个大师作品”“城市资源最密集区域”等绝对化用语的房地产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50万元。
查处“签约即上青年路小学”房地产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出现了“距山大附中(晋源校区)地块约1.6公里,骑行约5min即达”“签约即上青年路小学”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能够为入住者办理升学等承诺的内容,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有关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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