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披露,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天府新区正兴街道保利天屿15号地块1-9号楼及相应地下室项目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时,未使用洒水或者喷淋等降尘措施,其行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其罚款60000元。
(图源: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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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披露,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天府新区正兴街道保利天屿15号地块1-9号楼及相应地下室项目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时,未使用洒水或者喷淋等降尘措施,其行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其罚款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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