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427.44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8.36%。
土地市场:本周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535.8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0.7%;总成交面积339.8万平方米,环比减少51.0%;总成交金额92.9亿元,环比减少71.0%,成交楼面均价1215元/平方米,环比下降64.0%,成交土地均价2734元/平方米,环比下降40.9%。
政策动态:发改委提出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北京西城区严禁炒作学区房,对于落实不到位企业依法处理;江西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被冻结或扣划;深圳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西安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厦门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桐乡市商品房认购后不得擅自变更购房人;东莞新房参考周边价格,无偿配建设施成本不再计入房价成本。
新闻关注:央行将于7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12.76万亿元,住户贷款增加4.58万亿元;央行调查二季度房地产企业贷款需求指数48.1%;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1%,居住价格同比上涨0.9%;深圳2021年计划供应6万套新房及4万套公共住房。
【二十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成交总面积427.44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8.36%。四个一线城市中北京、深圳成交量增加,北京涨幅近两成;上海、广州成交量减少,上海跌幅超过三成。其他重点城市中,仅惠州、成都环比上涨,13座城市环比下降,大连跌幅最大,环比减少66.50%,南京、南昌、重庆、温州也跌幅明显,在46%-56%之间,东莞、嘉兴跌幅超过三成,其他城市跌幅相对较小。成交量来看,本周武汉成交量持续领先其他城市,成交92.07万平方米,其次成都为54.25万平方米,北京、青岛、杭州、重庆在31-40万平方米之间。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减少2.56%。7座城市成交量增加,武汉以52.43%涨幅居首;12座城市成交量下降,南昌减少61.54%、跌幅居首。
【二十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535.8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0.7%。其中经营性土地增加6.2%,非经营性土地增加14.8%。供应总建筑面积1166.0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2.8%。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339.8万平方米,环比减少51.0%。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79.5%,非经营性土地减少7.1%。成交总建筑面积764.9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9.5%。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92.9亿元,环比减少71.0%。其中经营性用地79.3亿元,环比减少74.2%;非经营性用地13.64亿元,环比减少2.3%。成交楼面均价1215元/平方米,环比下降64.0%;成交土地均价2734元/平方米,环比下降40.9%。
【政策汇编】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要求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对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北京市西城区组织开工作会,要求各机构加强房源发布管理,不得以学区房为卖点发布房源;规范业务承接管理,不接受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委托;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与培训,及时组织学习,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不得参与炒作学区房的任何活动。西城区严禁炒作学区房,各机构要建立制度,采取措施,强化内部管理,及时将政策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从业人员,认真落实每一项规定。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坚决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对于落实不到位、不全面的企业和个人,行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江西印发《关于执行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若干意见》指出,执行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遵循穷尽执行其他财产的原则。在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查封的财产不宜处分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居住条件情况下,可以将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予以冻结或者扣划。
深圳发布通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对原缴存、提取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明确新入职职工缴存基数的认定规则、增设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的提取条件、设置异地购房提取业务办理条件等。其中明确职工需在本市范围内有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前提条件。
西安提出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充分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学区房”“学位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涉及二手房交易各环节的有关机构要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引导二手住房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厦门发布《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规定,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科研教育等非住宅类存量房屋,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不补缴土地价款。
桐乡市发布通知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不得向购房人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商品住房销售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变更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购房人违规转让期房提供便利或经纪服务。
东莞发布《关于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对下一年度首次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申报价格,参照同区域、同地段当前同类型项目的申报价格及网签价格,结合房价调控目标审核确定。在用成本法测算住宅销售价格时,不再将土地出让文件中约定需无偿配建并移交政府的房屋、设施,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用地出让条件等要求配建的配套设施及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的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分摊计入房价。出让的商住用地,商业比例将不作为核定住宅申报价格的考虑因素。土地摘牌后,因属地镇街(园区)相关部门新提出的要求(如提高配建、配套设施的建筑装修标准等)而导致增加的费用,原则上不予计入房价成本。
【本周要闻】
央行:7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1年7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8.9%。
央行: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12.76万亿元 住户贷款增加4.58万亿元
央行发布数据显示,6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31.78万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比上月末高0.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2.5个百分点。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2.76万亿元,同比多增6677亿元;住户贷款增加4.58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15万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3.43万亿元。上半年人民币存款增加14.05万亿元,同比少增5064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7.45万亿元。
央行调查:二季度房地产企业贷款需求指数48.1%
央行发布《城镇储户调查报告》显示,对下季房价,25.5%的居民预期“上涨”,52.3%的居民预期“基本不变”,10.0%的居民预期“下降”,12.2%的居民“看不准”。《银行家调查报告》显示,第二季贷款总体需求指数为70.5%,比上季降低6.9个百分点。其中,基础设施贷款需求指数为65.1%,比上季降低5.2个百分点;房地产企业贷款需求指数为48.1%,比上季降低5.0个百分点。
统计局: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1%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0.9%
统计局数据显示,6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1%,环比下降0.4%。居住价格同比上涨0.9%,环比0.1%;其中同比上涨0.2%,环比0.7%。
深圳:2021年计划供应6万套新房及4万套公共住房
深圳发布《深圳市住房发展2021年度实施计划》,2021年深圳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49.3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58.3公顷,更新整备用地91公顷。计划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面积为600万平方米,约6万套。计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214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74公顷,更新整备用地19公顷,旧住宅区拆除改造(棚户区改造)用地81公顷,其它(含工改保)用地40公顷。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公共住房2.7万套。2021年计划供应公共住房3.5万套,力争供应4万套。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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