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2月1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1年2月3日
研究院快评
此次政策体现了十四五期间深圳租赁市场大发展的导向,对于房企土地投资、租客租房等都有很多启发,一些创新内容也值得全国其他城市的学习。
1、供地模式创新
此次政策明确,创新租赁住房用地供应与建设模式。完善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采取“限地价、竞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竞自持租赁住房年限”等出让方式。探索政府提供居住用地、住房租赁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租赁住房的PPP模式筹集租赁住房。这里实际上对土地供应模式进行了创新。从实际过程看,后续房企参与此类租赁用地的时候,需要研究竞自持的模式,这也关系到房企投资拿地的盈利空间和租赁产品运营。而PPP模式的提出,也是一种新的概念,房地产领域后续应该关注,或成为后续政府和房企合作的一种非常好的方式,有助于降低政府负担和激活房企投资积极性。
2、落实租赁税收优惠
此次政策明确,对个人在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上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或者信息申报的,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税,2023年底前,综合征收率为0%。从中可以看出,深圳明确房东出租房屋的税费负担为零,这具有非常好的鼓舞性。此前云南对于个人出租房屋提到了征税等概念,使得大家都比较关注后续租赁市场税费的政策。而深圳此次政策明确了税费负担为零。在当前疫情的特殊时期以及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背景下,是非常务实的,这样也有助于激活租赁市场供求积极性。
3、租赁平台功能齐全
此次政策明确,实现住房租赁信息互联互通。住房保障、公积金提取、“新进人才”住房补贴、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等相关系统应与市租赁平台进行对接。这个平台后续功能将比较全,不光服务于租赁需求,也服务于租客后续的需求,所以其实就是一个租售同权概念。类似平台尤其提到了后续人才住房补贴等内容,其实就是希望把租赁行为真正给予关注,让租房能够真正获益,在相关的城市居住和工作方面享受利好。此类大平台的建设,鼓舞人心,也体现了深圳在租赁市场改革方面的魄力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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