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哈尔滨出台稳楼市新政“十六条”

2021-10-12 09:15:46

  【热点聚焦】

  据“哈尔滨发布”公众号消息,近日,哈尔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等九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意见》共提出十六条举措,重点聚焦在为房企纾困减负和提振购房需求两个方面。其中:

  在为房企纾困减负方面,《意见》提出,对年度信用等级为绿牌和蓝牌的开发企业,2022年6月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高层达到一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多层达到二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的,企业即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已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满足返还条件的,应尽快予以返还。同时,根据企业信用和项目建设进展实际,监管资金入账金额在扣除5%留存监管资金后仍有余额的,在返还各阶段监管资金的基础上,每阶段提高原来应返额度的20%,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自2021年10月1日起,新出让的土地项目,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六个月内缴齐剩余土地成交价款,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利息等。

  在提振购房需求方面,《意见》提出,对满足条件的人才购房给予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生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大中专生2万元);新市民在哈尔滨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购房补贴1万元;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放宽至30年;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县(处)级女干部和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等。

  【热点评析】

  哈尔滨新政“十六条”覆盖供需两端,致力于为房企纾困减负和提振市场购房需求

  楼市持续降温、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不断拉长是哈尔滨市出台“十六条”新政的根本原因。根据CRIC统计数据,2020年哈尔滨市商品住宅销售金额同比下滑19.3%,2021年前三季度同比再降34.8%。销售持续大幅下滑的同时,商品房库存积压日益严重。截至2021年8月,哈尔滨主城六区新建商品房库存1120.64万平方米,去化周期高达31.1个月,去库存压力巨大,房地产市场风险加剧。对此,此前黑龙江省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即向黑龙江省政府、哈尔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过包括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供地节奏、降低落户门槛的意见和建议。9月29日,中央、银保监会联合召开的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继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第三季度例会后,再提“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释放楼市维稳信号,无疑进一步增强了哈尔滨出台稳楼市调控新政的决心。

  从调控内容来看,此次哈尔滨市新政“十六条”主要聚焦在为房企纾困减负和提振购房需求两个方面,调控内容覆盖供需两端,是近期首个相对全面的稳楼市政策。从调控力度来看,政策主要是基于原有的调控举措进行微调,如暂缓土地出让金缴纳、有针对性地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适当放宽公积金贷款限制等,暂未涉及到对房企的金融贷款支持,人才购房补贴较其他城市也无明显优势。因此,新政在一定程度上将推动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改善,但过程或倾向缓慢温和修复。

 “房住不炒”调控主基调不变,“维稳”是当前楼市调控主要目标

  事实上,哈尔滨市所面临的房地产市场压力正是当前全国楼市的一个缩影。

  进入2021年以来,在新一轮紧缩性调控背景下,全国各地楼市均面临不同压力。进入第三季度以来,岳阳、昆明、唐山等9个城市先后发布“限跌令”,防止房价过快下跌。长春、肇庆、珠海等5个城市也纷纷出台财税支持政策,如:长春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农民购房分别给予5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肇庆将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率由2%调整为1%,二手非住宅个人所得税率、土地增值税率分别调整为1.5%和5%等。

  而此次哈尔滨市出台的新政“十六条”,从供需两端对原有政策进行微调,是中央提出楼市“两个维护”之后,首个相对全面的稳楼市政策,具有较强的信号意义。即“维稳”仍是当前楼市调控的主要目标。在全国楼市表现差异逐渐显现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应在坚持“房住不炒”调控主基调前提下,因城施策,积极作为,保障地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对于其他房地产市场压力较大的城市而言,哈尔滨市为房企纾困减负和提振购房需求的微调举措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内容来源:中房研协测评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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