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
2月8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
【热点评析】
从提出到落地,政策逐步具备实施条件
2021年初,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在答记者问中表示,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人民银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
202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各地抓紧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审机制,对于通过联审的项目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央行、银保监会近期均已基于住建部提供的认定标准,根据项目认定书单独设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的统计指标,将符合条件的有关贷款单独统计。措施落地后,不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具备了实施条件。
本次《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大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有利于银行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保障性租赁住房在住房保障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中央层面,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2022年1月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2022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
地方层面,目前多地已经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地方住房建设的重要任务,地方十四五规划等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如上海计划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北京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比不低于40%,深圳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40万套(间)。
租赁住房项目运营周期长,市场对信贷资金价格敏感,对企业而言,单独计算贷款额度有利于减轻房企顾虑,提升参与这类项目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房企房屋投资建设的优势,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给。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在住房保障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重要路径,保障性租赁住房或成为2022年楼市新亮点,房企可以从自身战略规划出发,积极把握此类信贷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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