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6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4%

2015-07-09 09:52:23 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5年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2%;食品价格上涨1.9%,非食品价格上涨1.2%;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价格上涨2.2%。上半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3%。

  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持平。其中,城市持平,农村上涨0.1%;食品价格下降0.1%,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持平,服务价格上涨0.2%。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6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62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1.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2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3.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6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7.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0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2.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8.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2个百分点;蛋价下降11.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0个百分点。

  6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2%。其中,烟酒及用品、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3.5%、2.9%、1.9%、1.7%、1.0%和0.8%;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1.5%。

  据测算,在6月份1.4%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9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5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6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5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下降7.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9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2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4.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2个百分点)。

  6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1%。烟酒及用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7%、0.2%、0.1%和0.1%;衣着、交通和通信价格均下降0.1%;居住价格持平。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6.3万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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