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9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9%

2015-10-19 11:15:07 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5年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27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2484亿元,增长8.2%。

  2015年1-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6080亿元,同比增长10.5%。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01089亿元,增长7.5%。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9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1468亿元,同比增长10.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803亿元,增长12.1%。1-9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85843亿元,同比增长1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0237亿元,增长11.7%。

  按消费类型分,9月份,餐饮收入2721亿元,同比增长12.1%;商品零售22549亿元,增长10.7%。1-9月份,餐饮收入23071亿元,同比增长11.7%;商品零售193009亿元,增长10.4%。

  在商品零售中,9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1720亿元,同比增长8.2%。1-9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94926亿元,同比增长7.5%。

  2015年1-9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25914亿元,同比增长36.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21510亿元,增长34.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0.0%;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4404亿元,增长43.6%。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42.7%、26.3%和37.7%。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4年9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5年9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5.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对201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进行了修订,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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