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0%

2016-06-13 10:44:00 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6年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61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1885亿元,增长6.5%。

  2016年1-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9281亿元,同比增长10.2%。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58010亿元,增长7.4%。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5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2973亿元,同比增长9.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638亿元,增长10.7%。1-5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11167亿元,同比增长10.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8114亿元,增长10.9%。

  按消费类型分,5月份,餐饮收入2878亿元,同比增长10.9%;商品零售23733亿元,增长9.9%。1-5月份,餐饮收入13776亿元,同比增长11.3%;商品零售115505亿元,增长10.1%。

  在商品零售中,5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1165亿元,同比增长6.5%。1-5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54540亿元,同比增长7.5%。

  2016年1-5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8089亿元,同比增长27.7%。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4633亿元,增长25.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1.3%;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6.5%、16.2%和29.3%。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5年5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6年5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中房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