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734亿元,同比名义增长9.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7409亿元,增长6.7%。
2017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6262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60613亿元,增长8.1%。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2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9754亿元,同比增长9.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981亿元,增长10.1%。2017年全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14290亿元,比上年增长10.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1972亿元,增长11.8%。
按消费类型分,12月份,餐饮收入3689亿元,同比增长10.1%;商品零售31045亿元,增长9.3%。2017年全年,餐饮收入39644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商品零售326618亿元,增长10.2%。
在商品零售中,1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6417亿元,同比增长6.8%。2017年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50861亿元,比上年增长8.2%。
2017年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71751亿元,比上年增长32.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4806亿元,增长28.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5.0%;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28.6%、20.3%和30.8%。
2017年全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7.3%、6.7%、9.1%和8.0%。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6年12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7年12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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