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份,北京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持平。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2%,非食品价格下降0.4%;消费品价格上涨0.6%,服务价格下降0.7%。
11月份,北京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4%。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2%,非食品价格上涨2.1%;消费品价格上涨3.1%,服务价格上涨1.6%。1-11月份,北京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0%。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1.5%,影响总指数上涨约0.33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6.7%,影响总指数上涨约0.14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3.4%,影响总指数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3.2%,影响总指数上涨约0.08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11.8%,影响总指数上涨约0.08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1.0%,影响总指数上涨约0.02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1.1%,影响总指数下降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一升五降一平。其中,交通通信价格上涨0.4%,教育文化娱乐、衣着、其他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和居住价格分别下降1.7%、1.4%、0.6%、0.5%和0.3%,医疗保健价格持平。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3.9%,影响总指数上涨约0.88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50.7%,影响总指数上涨约0.78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11.2%,影响总指数上涨约0.05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3.1%,影响总指数上涨约0.06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12.5%,影响总指数下降约0.37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34.5%,影响总指数下降约0.39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四升三降。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居住和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8.5%、1.8%、1.4%和0.4%,其他用品及服务、衣着和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2.1%、0.8%和0.6%。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市16个区、1800余个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与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我国居民消费价格调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21年1月开始编制和发布以2020年为基期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与上轮基期相比,新基期的调查分类目录、代表规格品和调查网点均有调整,分类权数也有变化,以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最新变动。经测算,本次基期轮换对居民消费价格各月同比指数的影响平均约为0.0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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