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报告 2024-07-23 09:49:29 来源:安徽省统计局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全省经济运行平稳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上半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396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257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9857亿元,增长7%;第三产业增加值12853亿元,增长4.2%。
1.农业生产形势稳定,夏粮生产再获丰收。上半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8%。夏粮播种面积4315.1万亩、比上年增加20.2万亩,产量1759.3万吨,增长1.1%。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分别增长2%和3.2%。猪牛羊禽肉产量216.5万吨,增长1.4%。牛奶产量31.6万吨,增长26.6%。禽蛋产量103.1万吨,增长22.8%。水产品产量133万吨,增长4.3%。
2.工业生产较快增长,装备制造业增势良好。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5%。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0.4%,制造业增长9.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7%。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5.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2.3%,增速分别比规模以上工业高6.7和13.8个百分点。主要工业产品中,汽车产量增长46.7%、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81.4%,集成电路增长69.9%,工业机器人增长44%。
3.服务业持续恢复,现代服务业发展较好。上半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2%,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16.8%。1—5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1.5%,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24%,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增长31.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14.4%。
4.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制造业投资增长较快。上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27.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7.9%,第三产业投资下降4.8%。分领域看,制造业投资增长16.4%,基础设施投资增长8.2%,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6.9%。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24.5%。民间投资增长0.6%,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17.8%。
5.市场销售稳定增长,网上零售快速增长。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96.9亿元,同比增长4.1%。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3.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4.9%。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增长4.1%,餐饮收入增长4%。限额以上单位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9.5%,新能源汽车类增长46.9%,智能手机、可穿戴智能设备类分别增长23.1%和37.9%。全省网上零售额2314.2亿元,增长19.1%。
6.进出口较快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上半年,全省货物进出口总额3967.8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出口2685.8亿元,增长9.7%;进口1282亿元,增长2.8%。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2%,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0.8%,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机电产品出口增长11.9%,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70%,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
7.金融运行平稳,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较多。6月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8.9万亿元,同比增长8.4%,余额比年初增加6355.2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8.4万亿元,增长12.7%,余额比年初增加6322.9亿元,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5426.8亿元,占全部贷款增量的85.8%,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
8.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降幅收窄。上半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2%。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下降1.3%,衣着价格上涨2%,居住价格上涨0.5%,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2%,交通通信价格下降0.8%,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9%,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1%,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5%。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0.4%,鲜菜价格下降3.3%,猪肉价格上涨5.9%,鲜果价格下降8.9%。
上半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3.3%,降幅比一季度收窄0.5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3.4%,收窄0.9个百分点。
9.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收入持续增加。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9.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8.5%。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23元,同比名义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76元,名义增长3.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74元,名义增长6.7%,实际增长6.3%。
总的来看,随着各项政策举措显效发力,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积极因素持续累积,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同时也要看到,当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困难挑战。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不断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三次产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范围为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全部工业产品第一次出售时的出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的相对数。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是反映作为中间投入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的相对数。
(8)进出口数据来源于合肥海关;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城镇新增就业数据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电量数据来源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