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点评]深圳:安居房售价不超普通商品房70%
2月11日,深圳市法制办官网公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安居房的选址、集资、竞价方式、设计及土地来源、地价房价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至2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有关意见。
《办法》明确规定,总量上配建不低于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面向人才供应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占安居型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60%。而在安居房的房价方面,《办法》规定,除"定地价、竞房价"方式外,安居房的售价按不超过同期同区域同类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70%的标准拟定,经市房屋委员会审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地价上,城市更新项目搭配建设安居型商品房的,地价按照按该项目住宅建筑面积应缴地价标准的50%计算,但最高不超过安居商品房建筑面积按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的地价。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至2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有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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