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楼市
北京租赁房建设导则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顺义区推行出租房屋登记号牌并收费工作被叫停
上海:明确部分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上海甲级写字楼四季度需求量超全年50%
江苏两大城市提出“超大城市”目标
【1】1月13日,北京市住建委关于对《北京市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导则》主要内容总则、规划设计、单体设计、室内环境、室内装修、应用技术共六章,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租赁住房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其中《导则》提出,宿舍型租赁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且应设置管理室、会客厅和智能快件箱。同时,《导则》倡导租赁住房应用智能化技术,打造智慧社区。此外,租赁住房公共除入口处宜设置人脸识别装置,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特点,推广使用智能化适老产品等。
【2】近日,北京市政府对于顺义区2020年6月份以来推行出租房屋登记号牌,并按120元/户的标准向房主收取费用问题进行核查有了结果。顺义区政府责令区公安分局立即停止“出租房屋物联网智慧管控系统”的推广及收费工作,要求北京市森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已收取费用。该事件起因为顺义区公安分局为加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于2020年5月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出租房屋物联网智慧管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自6月起向出租房主推出管控系统,引导房主申领安装出租屋登记号牌,并收取费用120元/户。其中,北京市森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智慧门牌装置设备和软件,收费100元/套;出租房主自愿选择投保20元/年,由平安保险公司承保出租房屋财产险4万元。从督查情况看,顺义区公安分局采取合作企业收费方式,将政府部门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群众个人承担,增加了群众负担。目前,前期收取的49859户出租房智慧门牌装置设备和软件费用已全部退还。
【3】1月11日,上海市财政局发布信息,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有效期的规定,原《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将于近日到期,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此外,由于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原《通知》中“地税机关”的表述不宜继续使用。重新制定的《通知》仅对其中涉及税务机关及区县的表述进行了调整,文件名称、文件主要内容均与原《通知》一致,未发生变化。且《通知》自2021年1月28日起执行。据悉,该《通知》对部分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有了明确的解释,具体包括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而购买或取得的住房,住房超出国家及本市有关房屋征收或拆迁的补偿标准的部分,应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确定房产税征免面积。对于本市农村居民通过宅基地置换试点政策取得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4】据仲量联行数据,随着上海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办公需求持续释放,2020年四季度上海甲级办公楼净吸纳量达到21.4万平方米,2020年全年净吸纳量录得40.7万平方米。在租金下调期间,不少国内金融服务和专业服务业公司把握契机,从乙级办公楼升级至甲级办公楼。除了这些较有韧性的行业,科技新媒体和医疗健康相关企业在2020年租赁需求也保持活跃。
【5】1月12日上午,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南京市市长韩立明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未来五年新目标,要从长三角城市群中唯一“特大城市”走向“超大城市”,成为常住人口突破千万、经济总量突破2万亿元的超大城市。此外,2020年12月中旬举行的苏州市“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会上,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许昆林指出,苏州要按照“超大城市”来科学谋划。虽两地的说法也不一样,南京是明确提出了要打造“超大城市”,苏州只是提出要按照“超大城市”来谋划。但相同的是,南京和苏州都列出了围绕“超大城市”将要开展的具体工作任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而不是纠结于人口,“为了超大而超大”。
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中房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