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0座重点城市房贷利率调查

综合 2021-01-28 10:14:28 来源:中房网

  各地楼市

  全国10座重点城市房贷利率调查

  7天之内5地出台调控政策

  上海房产税试点10周年,原征收政策继续执行

  上海将建立房地产市场管理与执法联动机制

  宁波新政: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允许改建为租赁住房

  成都住建局: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1】1月27日起广州的四大行房贷全线涨价,工农中建四大行的首套房贷利率调整为LPR+55bp,二套房贷LPR+75bp,而此前则是首套房为LPR+40bp,二套房则是LPR+60bp,变更后首套房贷的利率为5.2%,而二套房则为5.4%。针对此情况,媒体又问询了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杭州、苏州等10座重点城市的房贷利率,发现多地房贷利率水平持平,而除广东部分城市房贷利率上涨外,杭州也出现了略微上调的情况。从目前的房贷利率来看,深圳和上海偏低,并且首套房最低利率均低于5%,特别是上海仅为4.65%,与当前LPR相当。广州即便房贷利率普遍上涨,首套和二套的利率也低于一些利率较高的城市,比如南京和东莞。同时,北京地区多位国有大行相关人士均表示,目前北京地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没有变动,也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且多数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利率不会变化。

  【2】近7天之内,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合肥5地均出台调控政策,以加强限购、收紧房贷、保障刚需等手段抑制“抢房潮”。1月21日,上海打响了2021楼市调控“第一枪”,上海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涉及土地、限购、信贷、税费等内容。业内认为,上海购房新政的出台主要对二手房交易市场起到一定的降温作用。1月19日至1月23日,深圳5天内进行了3次“打假”。1月23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通知,专门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会同有关商业银行对购房者的婚姻情况、个税清单和购房款来源进行严格核查。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将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而上海、深圳的调控只是一道“开胃菜”,杭州将本轮调控推向了高潮。1月27日,杭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确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此外,广州、合肥对近期部分业主出现的哄抬房价行为重点处理。相关业内人士表示,近期,上海、深圳、杭州等核心重点城市接连出台调控政策,大部分都是针对前期政策“打补丁”,但也指明了2021年的政策风向,传递出房住不炒的政策决心,同时表明一旦市场热度过高、房价出现异动,楼市调控必然会升级加码。

  【3】上海市财政局发文,1月28日,上海将继续作为试点城市,征收房产税。从2011年1月28日施行至今,上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已满10年。上海市财政局表示,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一般不超过5年,原《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最新印发的《通知》仅对其中涉及税务机关及区县的表述进行了调整,文件名称、文件主要内容,均与原《通知》一致,未发生变化。据悉,2021年已经是《通知》第二次延期执行,在2016年,上海市财政局就发布过延期通知。

  【4】1月27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通信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研商落实《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与会单位将建立房地产市场管理与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机构和经纪机构的监管,持续加大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力度,从严查处商品住房销售过程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虚假广告、编造谣言扰乱市场秩序、散布不实信息误导市场预期和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此外,近期将联合约谈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机构、经纪机构和自媒体公众号,查处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5】1月27日,宁波市政府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并于2021年2月23日起施行。根据《意见》总体目标,到2022年底,宁波将新增各类租赁住房不少于13万套(间)。其中,新建、改建租赁住房不少于6.7万套(间),盘活闲置住房不少于6.3万套(间);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20家以上。《意见》明确通过五大举措增加租赁房源供给,其中提到,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在符合产业发展、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将闲置商业、办公、工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或职工宿舍,改建项目应按审批要求进行建设、消防验收和运营管理。改建项目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可以申请执行居民标准。闲置商办、工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项目,持续运营应不少于5年,到期后可申请延期,如不继续经营,应恢复原有建筑功能。

  【6】1月27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的通告》。通告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恶意扰乱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行为“零容忍”。通告指出,成都市个别小区业主成立房价沟通群扬言抱团涨价,涉嫌恶意炒作二手房价格,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带来不良社会影响。1月25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网信办对涉嫌组建微信群鼓动集体涨价、恶意炒作房价的当事人进行约谈并要求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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