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整治建筑市场乱象,一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工程企业被曝光

陈标志 2022-07-14 10:05:38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作为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的项目经理,其对现场施工进度、工程款支付情况不清楚,对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不清楚,材料采购、分包单位等均由建设单位负责,该工程涉嫌施工总包单位出借资质给建设单位进行施工;作为中标人才公寓项目的联合体,企业不参与项目施工建设与施工组织管理,而是向联合体另一方收取管理费……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对2022年第一轮建筑市场行为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据悉,为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海南省住建厅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22年第一轮建筑市场行为督导检查。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到,2022年5月-6月,海南省住建厅派出4个检查组,对全省18个市县开展第一轮建筑市场行为督导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现场抽查项目等方式,对市县住建主管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在施项目建筑市场行为方面进行督导检查。据悉,本轮督查共抽查63个在建项目,下发4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执法建议书。从本轮督查情况来看,存在的问题包括:部分企业涉嫌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等。

  安居房工程涉嫌总包单位出借资质

  本轮督导检查中发现,万宁华润石梅湾项目(建设单位: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万宁望海国际项目(建设单位:万宁新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定安县日广·凤羽林温泉二期项目(建设单位:海南日广投资有限公司)、琼中县食品厂旧改项目(建设单位:海南正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建设单位,存在将桩基、土方、人防、消防工程直接发包给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外的施工单位施工。

  琼中品香园广场项目施工单位海南逸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将脚手架工程包工包料分包给无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的钢管租赁站施工;乐东美丽乡村悦云庄项目施工单位海南朴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劳务分包合同,涉嫌将项目基础、主体分项工程分包给班组个人施工;儋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海南省农垦建工集团总公司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包含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

  东方市建业·东方嘉园(一期)项目施工单位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在岗的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与备案人员不符,未提供实际在岗人员社保。另外,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基本包含了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内容,且金额占比较大。

  昌江恒基花园二期施工单位中民兴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除项目经理以外,参与现场实际管理的关键岗位人员与备案人员不符,且未提供实际在岗人员社保。定安县日广·凤羽林温泉二期项目施工单位日照市祥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实际在岗的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员、施工员与备案人员不符,未提供实际在岗人员社保。保亭县疾病控制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海南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基本无相关的任职记录,未实际参与项目施工建设组织管理。

  万宁市海汇花园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施工单位海南宏基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其余人员均未到岗履职。项目经理对现场施工进度、工程款支付情况不清楚,对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不清楚,材料采购、分包单位等均由建设单位负责,该工程涉嫌施工总包单位出借资质给建设单位进行施工。

  联合中标却不干活,只收管理费

  情况通报称,临高文澜江1号住宅小区(德元·水岸澜庭)三期(5#、6#、7#)施工单位海南中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未提供社保和工资流水证明材料,人防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山东龙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派驻项目管理人员,未参与项目施工建设与施工组织管理,现场人防工程实际由海南王盛人防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施工。

  琼海保利时代人才公寓项目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联合体形式中标,但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参与项目施工建设与施工组织管理,同时向联合体另一方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收取管理费,且富利项目经理左某鹏同时在另一项目(保利时代)任职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无任何任职记录。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以联合体形式转包挂靠。

  另外,对三亚鲁能三亚湾新城港湾区项目、儋州西锦城(四期)项目、东方市感恩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等项目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情况进行了通报。

  海南省住建厅表示,下一步将加大问题整改和处罚力度,持续做好建筑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从严加强实名制监管。该厅要求各地住建部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另据悉,上述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已以整改通知书或执法建议书形式移交属地进行处理。

  海南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住建部门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复查,逐一销号,确保按时限、按标准整改到位,依法依规给予通报、记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处理;对于下发的执法建议书,要求各市县住建部门在7月20日前书面反馈处理情况。后续作出行政处罚的,处罚后5日内及时将结果报送省住建厅。海南省住建厅还将对部分项目进行“回头看”,检查住建部门和项目的查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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