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眼孟双奎 2025-04-18 10:07:51 来源:中房报
“强制收集业主核心信息”提升意见反馈门槛,新增议题包含“可用业主钱起诉业主”内容,成都市高新区御今缘小区业委会物业选聘规定引发业主不满。
近日,成都市高新区御今缘小区(简称“御今缘”)部分业主反映,该小区业委会发布的《关于征求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存在强制收集业主敏感信息阻碍业主行使权利,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表决稿)中增设不合理议题、过度授权等问题。
据业主反映,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业主如对该方案反馈修改意见,必须提供业主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不动产登记证书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购房合同扫描件及姓名、房号、条款号、建议理由等九项敏感个人信息资料,否则视为未反馈意见。同时,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表决稿)还明确“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审定招标文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聘新物业服务人”等内容,以及新增议题《管理规约》拟增加条款:“业委会任期内,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对下列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提起诉讼或应诉,无需就此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一)业主和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行为……”业主认为,此议题涉嫌无限授权。
业委会操作引业主、物业不满
小区部分业主表示,就反馈一下意见,业委会为何要设置如此苛刻的门槛?这意味着凡是提意见的业主,其个人核心信息均被业委会完全掌握,如果信息泄露,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如果业委会无限扩大权利,广大业主的权利如何保障?
业主还提出,在公告程序明显存在不合规的情况下,业委会依然启动召开业主大会,推进内容表决程序,希望相关部门能敦促并指导业委会予以纠正。
该小区业主张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物业公司不守规矩、服务质量差,经业主大会同意需要更换,我没有任何异议。但如果在未履行正常程序的情况下,业委会以更换物业公司为名发布信息,增加授权议题,我是不赞成的。”
御今缘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陈林告诉记者,2023年初,小区开始筹备业主委员会,并于当年底成立。其间,物业公司积极配合、支持。
2024年底,在没有给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业委会突然发布选聘物业公司征求意见稿,并告知物业公司做好退场交接准备。
“如因物业公司原因导致绝大多数业主不满意,经过业主大会表决确定更换物业方案,启动更换物业公司的行为无可非议,但目前业委会的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流程,引起声讨在所难免。”陈林表示。
业主对业委会的做法表示不满。业主杨先生称,“业委会发起修改小区管理规约新增条款,就是允许业委会代表业主大会可以起诉任何业主,而用的钱还是业主自己缴纳的物业费,这不是很可笑吗?还有一些附带内容授权,就是想绕过业主大会,如果按此执行,业委会的权利如何监督?”
业委会未作回应,各方反应不一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舒彦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业主认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程序违法,或者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有权在1年内申请法院撤销该决定。如果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存在不履职、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0%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0%以上的业主联名可以提出罢免委员资格的建议。
收集业主信息如何“不越界”?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监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物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鲁捷认为,目前法律法规对这方面的要求还是“空白”,需参照各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执行。
记者查阅御今缘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第二章第十九条(业主投票权的确定)内容为“业主身份以及专有部分面积的确定以及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照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执行”。该条并没有要求业主提供详细的信息资料,而在《指导规则》中,也没有相关方面的内容。
针对业主反映的上述问题,记者致函御今缘小区业主委员会,希望了解具体缘由,截至发稿,业委会未予回函。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回复记者采访时表示,成都目前使用的是《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尚无其他细化条款,建议联系属地职能部门和街道办。
4月9日,记者致函成都市高新区管委会党群部宣传工作处,在宣传工作处的协调下,相关部门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业委会收集业主信息资料仅用于核实业主身份,不用于其他目的,就未违反相关法律或行业规定。业委会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业主依法作出的共同决定,修订的条款需经业主表决,未超出业委会履职范畴,如该议题为公共管理事项并经业主共同表决通过后执行,即不侵犯业主合法权益。
随后,记者致电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街道办仅对业委会行使监督指导权,其他内容不便接受采访。
而据御今缘知情业主反馈,4月10日晚,桂溪街道办相关领导到该小区召开了由业主代表、业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以及科创社区等参加的座谈会,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
近几年,业委会主导更换物业公司的案例在成都并非孤例。有业主在分析部分案例选聘模板及标准后表示,这类事件背后可能存在利益链。
鲁捷表示,物业选聘是小区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业主切身利益和小区和谐稳定。业委会作为业主代表,应充分发挥作用,在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的框架内行事。业委会应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选聘方案科学合理、选聘过程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