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将于2022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的6份提案中,有一份关于调整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延长执行期限的建议。
在她看来,近年来实施的一系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极大地支持和促进了最基本社会经济细胞小微企业的发展,相应免税以及低税负措施也促使小微企业极大提升了纳税遵从意愿,某种程度上也拓宽了税基,并未造成财政收入的大幅下滑。
为更有效的发挥该优惠政策的威力,翟美卿建议将现执行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执行期延期两年,同时提升免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至300万元,并实施季度申报。
一、建议进一步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提升至年销售额不超过30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75万元的标准。同时,对小微企业增值税采取季度申报的方式。
翟美卿认为,这样可以进一步扩大纾困小微企业行业范围并增加数量,达到充分使用政策手段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广泛支持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目的;二是通过采取季度申报方式,减少免税政策弱化操作空间,不因一些小微企业某月销售额突高而影响免征政策享用;三是减少申报次数,优化税收征管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建议将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延期两年,自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持续性稳定的优惠政策将使得数以千万计的小微企业产生良好的市场预期,促使其充分稳定发展,也为后疫情时段经济回稳复苏创造政策扶持环境。
三、建议简化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享用的计算环节,将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多环节减计计算方式直接精简为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2.5%的综合征收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将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多环节减计计算方式直接精简为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10%的综合征收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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