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调控升级:首套首付不低于30% 二套不低于40%

杨洋 2020-09-24 08:31:16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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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网讯 (杨洋/文)9月23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不予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贷款。

  提高新增宅地供应比例,部分区域“限房价、竞地价”

  《通知》提出,要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具体来看,要提高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合理控制住宅用地规模和时序,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要,本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同比增长10%以上;严格执行住宅用地出让履约合同,定期开展已出让土地建设进展情况督查检查。

  与此同时,为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通知》指出,部分区域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自持、竞地价”方式出让住宅用地。

  多方式满足住房需求,三套停贷

  在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通知》还提出,采取多种方式筹集租赁住房房源,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长春市政府将成立国有住房租赁公司,采取集中建设方式,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

  《通知》明确,继续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首次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不得高于同类地段商品住房价格,非首次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不得高于首次申报的商品住房价格。

  此外,《通知》提出调整商品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不予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贷款。

  严查捂盘惜售、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违规预售等

  在市场监管方面,《通知》提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捂盘惜售、虚标价格、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违规预售等行为严肃查处。

  《通知》同时提出加强舆论引导。各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应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营造良好的市场舆论氛围,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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