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政策延期3年

苏晓 2021-06-01 08:50:33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苏晓/文)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为“办法”)。据悉,此次办法调整了政策有效期,将原有的一年有效期修改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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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指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本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南京市公安局表示,此次办法的调整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调整了文件名,将南京市近3年内出台的人才落户政策进行了整合,并明确文件名为《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二是整合了人才落户适用范围,将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纳入人才落户的主体政策范畴。三是放宽了人才落户的随迁政策,在原有随迁政策的基础上,对高层次人才的随迁政策进一步予以放宽。四是优化了技术技能人才申请受理模式,由原来的“人社认证、公安受理”调整为“公安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审核”,进一步简化程序,便利群众。五是调整了政策有效期,将原有的一年有效期修改为三年。

       附: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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