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月17日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关于有序开放售楼处及房产中介经营场所对外营业限制》的通知后,当日沈阳市房产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沈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内容共8条,涉及推进项目开复工、土地供应管理、商品房入市和销售、预售资金监管、公积金缴存及使用、税费支持、水电气要素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复工做好保障工作,提振房地产业。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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