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年底前,新成立业委会(物管会)2000个以上,实现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党的组织覆盖率均达到30%以上,物业服务覆盖率超过60%;2021年度和2022年度以上“三率”的目标均需分别达到70%和90%以上。
此外,针对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的管理问题,行动计划还提出,要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本市物业管理实际,针对老旧小区建立物业管理机制、深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改革、持续抓好“接诉即办”“吹哨报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鼓励各区围绕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提升物业管理智慧化水平。要完善住宅小区基础数据库,加大“北京业主”APP的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分级管理、数据共享、动态更新。
“要从根本上解决业主共有部分被出租出售、公共收益被侵吞、维修资金被套取冒领挪用、借使用吃回扣、业主人身财产被侵害等问题,把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和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机制落到实处。”业内人士表示,在具体贯彻执行该政策的过程中要厘清政府部门管理权与业主物权自治的边界,明确商品房小区必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不得以物管会取代业委会,落实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确立业主共有物业权利主体、物业服务合同甲方、议事协商和治理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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