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日前印发《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1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
根据《标准》,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基本租金标准分为4个档次:美舍、盐灶等8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基本租金为8.5元/平方米,市场租金标准为19元/平方米;博雅小区基本租金标准为8元/平方米,市场租金标准为17元/平方米;福秀、郑村2个小区基本租金标准为7.5元/平方米,市场租金标准为18元/平方米;通华、甸昆等5个小区基本租金标准为6.5元/平方米,市场租金标准为17元/平方米。
据了解,《标准》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届满后,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重新核定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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