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新规:职工停缴24个月以上直接可申请离职提取

2021-07-09 09:59:21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之前,长沙的缴存职工离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停缴24个月以上,还需要封存才能提取。如今,这一规定得以改变,即职工停缴24个月以上的,直接可以以离职理由申请提取。

  7月8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重新修订后的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不仅允许职工停缴24个月以上直接可申请离职提取,还微调、优化了允许缴存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即可办理月对冲业务、支持死亡提取转账至被继承人银行账户等部分政策。

  这一修订后的办法,自2021年7月9日起正式执行。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修订是对近年来长沙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调整的全面梳理和更新,以更好地服务缴存单位和职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适配升级改造后的信息管理系统。原有的三个业务管理办法分别制定于2018年、2017年以及2020年,期间,为适应业务发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配合房地产市场调控以及与湖南省直分中心统一执行政策等工作要求,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对业务政策进行了微调。

  此次修订全面梳理了近年来业务调整情况,如提取管理办法补充了《关于加大对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支持力度的通知》中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的内容,贷款管理办法补充了《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中明确的开放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贷款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职工家庭已注销房产不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延长贷款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5年后等规定。

  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还款业务, 2018年9月起,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推行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但因当时的信息系统原因,保留了部分委托划拨还贷业务。此次明确了长沙住房公积金还贷方面新的操作方式。即7月起,原保留的月划拨还贷及年划拨还贷,都将直接转换为月对冲还贷,对冲还贷时间为每月20日。

  月对冲还贷,指公积金在每月还款日,直接划扣借款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月还款额。与划拨还贷相比,月对冲还贷业务,一方面不再需要借款人先用现金还贷,优化了还贷流程,方便职工还款;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逾期率,保障贷款资金安全。(赵春林 赵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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