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政府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明确该市老旧房屋改造提升重点任务。
方案提出,天津市将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没有独用卫生间或厨房的非成套住房以及经鉴定确定的危险房屋,在保护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的前提下,进行成套化改造,完善功能设施,改善人居环境。老旧房屋改造提升分为保护、改建、重建3种方式。“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力争基本完成保护类老旧房屋改造提升,全面启动改建类、重建类老旧房屋改造提升。
方案指出,保护类老旧房屋改造提升,主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保护性建筑,从保护城市空间肌理角度,积极开展整修,改善居住条件,留住城市历史记忆;改建类主要针对建筑结构具有保留价值的非保护性建筑,通过调整房屋内部空间布局或外部扩建,增加独用厨卫设施实现成套化,并可扩大公共空间,提升建筑舒适性,保护城市肌理和建筑风貌;重建类主要针对建筑结构差、安全标准低等不具有保留价值的非保护性建筑拆除重建,通过适当提高开发建设强度、增加居住建筑面积实现成套化,或者通过对原住户重新安置彻底改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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