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楼市新政:新房网签5年限售 严控宅地出让溢价率

2021-08-17 09:31:21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8月16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提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与高新区内新签订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的商品住房需自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同时,降低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住宅用地挂牌交易时的最高溢价率;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对未批先售、捂盘惜售、恶意哄抬房价、虚假宣传、信贷资金违规购房、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通知提出,进一步严格限制新购住房上市交易,凡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新购买住房的严格限制上市交易。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签订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的商品住房需自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土地方面,严格限制住宅用地出让溢价率,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出让底价,降低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住宅用地挂牌交易时的最高溢价率。结合区域和地块实际,采用“限定最高溢价率、达到最高溢价率摇号”“达到最高溢价率后转为竞配建政策性住房面积”等竞价方式,防止高地价推高市场预期。同时,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要求,加大热点区域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完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公开制度,保障全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有效稳定市场预期。

  政策性住房方面,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竞配建的政策性住房监管,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竞配建的政策性住房产权归政府,在完成项目竣工备案后,将产权与管理权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委托的专营机构接收管理,竞配建的政策性住房部分不计入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成本。加强对竞配建的政策性住房全过程监管,保障与商品房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监管方面,严格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指导各开发企业合理确定销售均价,把握分期预售许可办理节奏,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均价保持稳定,严格控制价格涨幅,对不接受价格指导的项目,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落实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要求,加强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监控与管理,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对未批先售、捂盘惜售、恶意哄抬房价、虚假宣传、信贷资金违规购房、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督促整改落实,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将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同时要求,各自媒体、网络平台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严格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对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导向性提前进行评估。各相关部门对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散布房价上涨言论、制造恐慌情绪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大连政策中,对于政策性住房的配建给予了更新的规定,这一点值得近期全国其他城市和房企的学习。第一,此类竞配建的项目,其产权和管理权将无偿移交给市政府。第二,此类住房项目不计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企无法变相提高房价。第三,此类做法也说明,此前虽然有类似取消配建的新政策和改革,但是从稳地价和房价角度看,各地配建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做法还是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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