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化学区房调控政策的通知》《关于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的通知》,扩大二手住房限购范围,同时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
自2021年8月25日起,暂停合肥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合肥市屯溪路小学、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合肥市和平小学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
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委托专业机构参照近两年实际成交均价,综合评定,适时对外发布,引导市场预期,首批实施范围共16个双学区。
通知指出,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已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并能提供定金或购房款转账有效凭证的(不含现金支付);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裁决日期在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的;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按原限购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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