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惠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hzsw@huizhou.gov.cn
二、信件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南路3号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为2021年10月21日。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惠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惠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的解读(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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