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委托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等6项行政权力的通知》。通知提出,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外)”和“对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下放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委托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使。承接部门不得就承接的委托下放事项作进一步委托或下放。自2021年12月1日起下放事项由承接部门行使,期限至相关委托下放依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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