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将幸福小区作为示范小区,将其周边的公共服务设施共同纳入改造范围丨辽宁旧改周报

石峰 孟双奎 2022-03-29 08:46:05 来源:中房报

  沈阳:改造约118个老旧小区供水内网143公里

  3月23日,2022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供水管网及泵站改造工程施工正在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沈阳市内五区、浑南区、康平县、法库县、沈北新区、于洪区、沈阳市军人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辽中区。

  改造约118个老旧小区供水内网143公里,撤换范围包括园区给水内网和居民楼内给水进户躺杠、立杠,及给水泵站改造。改造点位涉及沈阳市铁西、和平、沈河、皇姑、大东、于洪、浑南、沈北新区八个行政区和康平县、辽中区、法库县,涉及居民楼1362栋,居民106551户。

  抚顺:对2021年开展的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审计

  抚顺市审计局始终将重点民生项目和民生资金作为审计监督重点。在2021年开展的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计中,对全市6个县区2019年至2020年实施的2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了全方位、全过程审计监督,涉及项目合同金额4.77亿元。

  一是关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照上级相关政策文件,重点揭示改造后小区后续维养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设施权属及维养责任落实、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问题。

  二是关注项目建设程序。依照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重点揭示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有无擅自变更改造范围情况,相关单位是否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等问题。

  三是关注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通过查看工程相关资料,重点揭示项目建设是否缺少统筹规划,合同中是否违规签订相关条款,现场管理人员能否有效履职等问题。

  四是关注工程质量。采取查阅施工图纸、现场勘查、走访居民等方式,重点揭示工程材料是否进行检测,施工单位有无偷工减料情况,是否按设计施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合格等问题。

  五是关注资金管理。通过查看相关财务账目,重点揭示建设单位有无挤占项目资金情况,有无虚列支出情况,工程款支付是否及时等问题。

  通过揭示问题、督促整改,有力地推动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和改造后长效机制的建立,发挥了审计监督为民生项目建设和民生资金使用保驾护航作用。

  本溪平山区:将幸福小区作为示范小区,将其周边的公共服务设施共同纳入改造范围

  本溪市平山区坚持从城市更新角度系统、整体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平山区北台社区幸福小区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共计16栋住宅楼,690户居民,建筑面积4.14万平方米。小区内房屋多为砖混结构,基础条件较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整体落后。

  2022年,平山区将幸福小区作为老旧改造示范小区,将其周边的大型农贸市场、大型休闲公园、公立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共同纳入本次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荟萃园是北台社区唯一一处大型休闲公园,始建于1991年,占地面积6700平方米,辐射社区内的十几个小区。因年久失修,公园内的基础设施均老化严重,丧失了公园的部分休闲娱乐功能。此次老旧小区改造将对荟萃园的步道路面、健身器材、景观小品、休闲长廊、绿化等进行统一的规划改造提升。荟萃园改造提升后将为周边十几个小区居民提供共享的绿化景观,极大地缓解小区内部的绿化压力,释放出更多空间给停车、社区活动、社区医疗等公共服务,为北台社区提供一个兼具生态与文化属性的休憩公共空间,从绿化、休闲、民生、经济等方面共同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阜新海州区:投资金额23000万元,2022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56个,改造建筑面积约76.93万平方米

  阜新市海州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金额23000万元,计划改造56个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约76.93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道板新铺、沥青路面、供热管网改造、防水、小区大门、小区小门、下水管线疏通、下水井清淘、下水管线改造、新建下水井、化粪池、更换井盖、围栏、路灯、安置监控室、安置监控设施、新建雨水管线、新建雨水井、修建仿木花坛、外墙皮修复、围墙拆除、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

  营口:印发《营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试行)》

  营口市印发了《营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理念,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管理工作,在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不破坏原建筑基础并满足城乡规划、消防安全的情况下,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在建设用地红线内申请加装电梯。已纳入近期房屋征收范围和土地储备计划的住宅不得申请加装电梯。

  同意加装电梯的住宅产权人(以下称业主)应委托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电梯安装、原房地产开发、监理或有资质的企业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过拟加装电梯所在单元业主的协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建筑方案首先应当听取加装电梯所在单元业主的意见。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单元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向所在辖区的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加装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消息来源:辽沈晚报、沈阳日报、辽宁省审计厅、腾讯网、营口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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