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出台公积金新政: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

2022-04-21 10:07:19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4月18日,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文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在龙岩中心城区购房,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55万元;在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连城县、长汀县、武平县购房,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并允许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不低于40%。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间隔期,职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贷款最长期限由不超过25年延长至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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